公 示

12 月 19, 2023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件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县胡东霞同志符合文件要求,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9日-2023年12月29日。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威县教育局反映。

联系电话:0319-6150368.

威县教育局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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