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建议字〔2024〕82号
威县教育局
对威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
会议第82号建议的答复
闫晓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潘店中心小学操场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枣元乡潘店小学操场位置用地性质为基本农田,目前正在和相关部门协调,待土地问题解决后开展下一步工作。
2024年8月20日
领导签发:张延峰
联系人及电话:李 伟 0319-6156935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县督查服务中心。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建议字〔2024〕82号
威县教育局
对威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
会议第82号建议的答复
闫晓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潘店中心小学操场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枣元乡潘店小学操场位置用地性质为基本农田,目前正在和相关部门协调,待土地问题解决后开展下一步工作。
2024年8月20日
领导签发:张延峰
联系人及电话:李 伟 0319-6156935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县督查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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